(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