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履职情况等提出建议,相关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