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选任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相同,每届不超过三年。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