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稿))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修订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有效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候选人需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后续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