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冷军先生、姜苏挺先生、徐金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无不良记录,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冷军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具有丰富会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