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子公司蓝德环保有关事项进展的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蓝德环保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与郑州词达、北京水气、施军营、施军华等签订协议,收购蓝德环保不超过68.1045%股份,交易总额不超过8.096亿元,并设定了2020至2023年业绩承诺期的利润承诺及补偿条款。根据审计结果,蓝德环保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业绩承诺方已于2022年向环境公司过户2,264万股股份作为补偿,并将1,953.39万股股份质押给环境公司。2023年7月及12月,环境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业绩承诺方补偿19,534,720股股份及现金差额。2023年10月,业绩承诺方反诉主张仅承担2021年1%补偿责任并要求返还已补偿股份。2024年10月,环境公司再次申请仲裁,要求支付2023年度业绩补偿并合并审理此前案件。近期,仲裁院作出两项裁决:(2023)深国仲裁7220号裁决支持环境公司获得19,534,720股股份及85万元律师费补偿,驳回现金补偿请求;(2023)深国仲裁8542号裁决驳回业绩承诺方全部反诉请求,由其承担仲裁费用。公司将继续推进补偿履行并加强蓝德环保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