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股东大会通告)
麗新發展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88)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四十分,假座香港海洋公園萬豪酒店舉行股東大會,會議將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普通決議案:
(a) 全面批准、確認及追認麗新發展-麗豐框架協議之自動續期,期限為三年,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b) 批准、確認及追認該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麗新發展-麗豐貸款交易;
(c) 批准及確認該協議項下的年度交易上限;
(d) 授權公司任何一名或兩名董事(必要時加蓋公司公章)採取一切必要行動,簽署相關文件,以執行及落實上述框架協議及貸款交易。
通告亦載明股東參與大會的權利、代表委任表格提交要求、記錄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投票方式(按股數投票)及惡劣天氣下的安排等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