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召开与议事程序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总监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