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股份变动的禁止情形、买卖股票的限制期间、转让比例限制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并对定期报告窗口期等敏感期间的交易行为作出限制。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身份信息和持股变动情况,违反短线交易规定将被收回所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