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细则适用于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适用范围、投票方式及董事当选原则等内容。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该细则。会议主持人需告知股东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秘书负责解释投票规则。董事候选人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方可当选,若出现票数相同或不足情形,将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后续补选。细则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修订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