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联交所上市后适用),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与考核标准;审核管理层薪酬建议;评估董监高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建议个别人员薪酬待遇及赔偿安排;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