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金岩高岭新材(02693.HK):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联交所上市后适用),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决策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发展规划、战略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该规则依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可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职务随董事资格终止而自动丧失。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同时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涉及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须经其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可由董事会、委员会主席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H股在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