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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岩高岭新材(02693.HK):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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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章程)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联交所上市后适用)于2025年12月发布,涵盖公司总则、经营宗旨与经营范围、股份、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党组织设置、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披露、防止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内容。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待定,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高岭土开采、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耐火材料生产及销售等。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H股可在联交所上市交易。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包括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章程修改等。董事会由7-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职工代表。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公司须遵守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治理规范,并制定防止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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