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为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风险,保证资产安全,维护股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明确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金额达一定标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产品须保本、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质押,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财务部负责理财方案论证与执行,审计部负责监督,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