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芳))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于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于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年,且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提名人承诺将监督其持续符合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