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选举时需满足当选董事得票数不低于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细则还规定了投票、计票、当选及再次选举等程序,并明确了信息披露和解释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