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