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无异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