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中泰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山东能源集团批复、中国证监会注册及上交所审核通过。枣矿集团本次认购359,700,996股,发行价格6.02元/股,认购金额约21.65亿元。本次认购后,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6.31%。认购对象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律师认为其具备认购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