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2024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及交易对价测算,本次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9.81%、资产净额占比16.17%、营业收入占比24.72%,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龚俊强、邱盛平,自2022年6月7日起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