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权义务。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