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及登记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