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制度明确了股份申报、信息披露、买卖限制、禁止交易情形、短线交易处理及违规处罚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特定时期禁止买卖股票。相关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报备,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须披露变动情况。违反制度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