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华滋国际海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于2018年10月19日经董事会决议成立,并于2025年12月1日修订其职权范围。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公司董事中委任,人数不少于三名, majority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或成员选举产生,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必要时可由出席会议成员临时指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成员不得委任代表。委员会有权获取集团员工及专业顾问的信息,审查董事表现及独立性,聘请外部专业顾问,并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物色合格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就董事任命、继任计划、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每年在年报中披露董事会多元化构成情况。委员会应公开其职权范围,并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相关议事规则参照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