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林燕于2025年11月28日卖出12,000股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每股价格为70.9417港元,交易后持股数量为0,占该类别证券的0.0000%。林燕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3)类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本次卖出系因林燕行使受要约公司12,000份购股权,相关购股权由购股权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行使价为每股40.34港元,卖出价格为每股70.9417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