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标准并按月发放,履职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所任职务确定薪酬,不再另领董事津贴。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股东会决定并披露。公司发生亏损时,需特别说明董事薪酬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施行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