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责、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人事任免、利润分配方案制定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涉及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实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