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组织架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回避制度等内容。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