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回避制度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