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人选,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