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风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