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情形的处理程序。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到位。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或解聘由董事会决议决定。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三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股份转让受限半年。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