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明确股份登记、锁定与解锁规则,规定禁止买卖股份的情形及时段,要求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前申报计划,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对违规买卖行为设定收益收回机制及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股份减持预披露、增持计划披露等要求,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