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