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莱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设立工作组,由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提供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