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济担保制度)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经济担保制度。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满足相应表决要求。公司要求担保物价值为主债权的150%至200%,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