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7,984,837元,法定代表人为经理。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审计机构聘任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公司设11名董事,含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