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股东会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议事项涉及关联关系时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网络投票安排、提案提交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公告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