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标的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已披露相关报批进展及风险;交易对方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所有权,权属清晰;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