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薪酬计划、绩效评价体系、奖励惩罚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开展年度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该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