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泰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项目转让或置换等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