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与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