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泰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需提供相关经营资料支持委员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