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泰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会议召集与主持、提案拟定、会议通知、召开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