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范围,界定经营性和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行为,禁止公司通过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公司须做到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独立,董事及高管不得协助或纵容资金占用行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及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并报告资金往来情况。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可对控股股东股份申请司法冻结,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等方式清收。对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