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1)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且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