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应做好会议记录。董事会如未采纳其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