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要求。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严禁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资金。对于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的,需重新论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