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