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Foresight US BidCo, Inc.和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出售持有的Fosber亚洲、Tiru?a亚洲及Fosber集团100%股权。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且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